食物中毒导致的法律问题?着急。满意追加40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8 17:00:31
我朋友参加婚礼,在一饭店吃饭导致了食物中毒,总共有30所人都中毒住院了。现在这家饭店把中毒的客人送到医院进行了治疗,但是没有说赔偿营养费和误工费。
我想问一下这个问题该如何解决?例如赔偿该涉及到那些方面,该向何机关进行什么程序的解决?
这样的问题是否该向卫生部门检举?
谢谢,回答详细的朋友将追加40分!!!

你可以向卫生部门检举.最重要的是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这些人住院确实是饭店的食品有问题,出现了食物中毒.

如果就餐时食物中毒是一个可以被确认的事实,则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相关规定:
第六条 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从你讲的情况来看,在饭店就餐时发生食物中毒饭店的过错是显而易见的,饭店的工作中所出现的问题使得就餐人员受到人身损害,因此,饭店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而该司法解释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所以,饭店如果认为不应当承担营养费和误工费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

在和饭店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是可以通过法院的诉讼程序依法维权的.

下面是该司法解释中关于一些赔偿项目和标准的规定,可以看一下: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十八条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