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物权可以基于善意取得而取得?为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20:02:23

根据现行物权法106条的规定,不动产和动产都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而以前的传统民法认为只有动产才适用善意取得。
同时,根据现行物权法的规定,遗失物、埋藏物、隐藏物、漂流物不适用善意取得。
根据学理和政策,赃物也不适用善意取得。

首先大家都没看到人家问的是哪些物权,不是哪些物。可以善意取得的物权应该包括所有权,我知道的还有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至于用益物权能否善意取得,我也想找个人问问。
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章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一百零六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

不动产和动产

你的问题范围太广,具体点

除了到赃物和遗失物,其他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