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法律方面的人士:在别墅区买的别墅,究竟可不可以拆了重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23:03:28
一年前在重庆买了一套别墅,当时我们家是最先搬进小区的几户,但现在小区里有很多家人都把自己的别墅拆掉了,然后请人重新设计再建。
我想请问一下,在法律上,这样允许吗??
楼下两位谢谢你们。
主要是现在我们小区里有很多人把自己的别墅拆掉重建,他们每天工地上的杂音已经严重影响到我和家人的生活。
但是我们想开发商反映了情况,开发商也不管,说白了,这群人就是有钱有权的人。
我想问以下,如果这样的话。开发商是否也已经违法咯?

办理了《房地产权证》之后,就是别墅的所有权人,是可以改造或重建的,但必须要先到规划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别墅重建先要征得邻居同意,这里说的征得邻居同意。就是影响邻居的权利,如房隔距、景观视线、采光...等权利。如果有规划部门手续,杂音这就不好说了,但可以要求在哪个时间段不能影响邻居休息。

最不可理解的有些别墅业主只单一贪图面积,非要把两至三层的别墅搞成四层的洋房;或牺牲容积率的代价,不把别墅改建成普通洋房的决心誓不罢“修”。不但降低了自己的住宅品质及价值,而且一但今后再想把洋房改建回别墅,就算是有钱有权,国家政策放在那里,规划部门谁也不敢去审批。所以,把别墅定义搞清楚就知道了。

国土资源部对别墅的定义:是指独门独户独院,两至三层楼形式;占地面积又相当大,容积率又非常低。

别墅是包括地下层在内的最多三层的独栋住宅形式,带室内车库。像很多亚别墅、类别墅,如:“四层独立洋房”、“联排排屋”、“双拼排屋”、“叠加排屋”都是高档住宅,也叫排屋洋房,不是别墅。

容积率是指建筑总面积与建筑用地面积的比。例如,在1万平方米用地的土地上,有4000平方米的建筑总面积,其容积率为0.4。

规划对低密度住宅的大体标准概念,高层低密度住宅容积率不大于2.2;多层低密度住宅容积率不大于1.2;排屋(亚别墅、类别墅)容积率不大于0.7;别墅容积率不大于0.35。

2006年5月31日,国土资源部发布通知,“中国一律停止别墅类房地产项目供地和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并对别墅进行全面清理。”同时明确,联排、双拼以及town-house等低密度住宅不属于别墅范围,而被划入高档住宅范围。随着土地资源的稀缺,政府对市场供应量的控制必将引发独栋别墅在售项目的价格高涨。

自停批别墅用地的政策出台以来,土地资源的稀缺性便成为别墅的最大卖点。而兼得城市生活便利与低密度住宅形态双重特点的别墅,更是日趋绝版之势。土地资源的不可再生,决定了别墅产品相对其它住宅产品而言,更能保值增值。尤其是高尔夫别墅产品,在国家对“别墅和高尔夫用地双禁”政策下,高尔夫别墅资源更显严重稀缺,使其更具大幅度的升值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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