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不在本村能否享有土地承包权,已承包的能否收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1:43:52
我是民办转公办的教师,我全家的户口2001年转非并迁出村子,因和当时的村干部关系比较好,2003年进行第二轮承包时,我继续承包土地,2007年新换界的村干部要收回我的土地承包权,请问这样做对吗?

2007年新换届的村干部要收回你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对的。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62条第二款的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转入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其实,向你这种情况在农村大有人在,问题是你和村干部的关系是怎样处理的了。

肯定正确,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法律明文规定的,人家的做法没有任何不妥,你的户口已经迁出,按照规定是已经不属于这个地方的人了。
想要继续承包,要看看现在的土地流转程序,需要合法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