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利费、工会经费及职工教育经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03:41:36
工资部份分平时月工资及年终奖金,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都没有按时及全部计提,现福、工及教实际发放数都超过了计提数,那我到年底是按实际发放超过计提数来补提计平,还是据实计提再结转下一年呢?
若据月工资及年终奖金计提这些费用后,仍少于实际发放数要怎么处理呢?
若据月工资及年终奖金计提这些费用后,仍少于实际发放数要怎么处理呢?
该三项费用都是按实际发生额在税前列支的,计提未支付的部分不得在税前列支。
福利费税前列支限额是14%。
工会经费税前列支限额是2%。
职工教育经费税前列支限额是2.5%,超出部分可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其中工会经费的列支依据是工会经费专用收据。
所以多列支的该三项费用都要作纳税调增了。
现在已经不计提了,在标准以内据实列支即可。超标部分不予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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