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工资还可以要回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09:43:23
我是9月27日进的厂 干到11月30号 我因为有事旷了9天的工 然后我再去的时候厂里和我说 旷工3天按自动退厂处理 他这样做合法吗 我旷工以前写过辞职报告 车间主管说 干不够3月不让辞职 我们每个25号 发工资10月份的已经发我了 我想问一下 11月份的我还能要回来吗 ?我违反了厂里的规定如果厂里不给11月的工资合法吗?如果不合法 我应该怎么要回工资

1、“ 旷工3天按自动退厂处理 他这样做合法吗”
厂里如果有规定,那么工厂有权辞退你。
2、“我旷工以前写过辞职报告 车间主管说 干不够3月不让辞职”
主管的话,不用理他。劳动者什么时间都可以辞职,只要提前30天提出辞职,到时间即可拿工资走人了。
3、“我想问一下 11月份的我还能要回来吗 ?”
能要回来。工厂不得扣留员工工资,更不能把员工工资当违约金。劳动合同法明确禁止除培训费、保密责任以外的任何形式的违约金。
4、“如果不合法 我应该怎么要回工资”
去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工厂。如果工厂还不给,就去劳动仲裁。劳动仲裁的时候,除了这一个月工资以外,再要求加付100%的赔偿金。
5、【注意一】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和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你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自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给付双倍工资。如果进厂至今都没签,那么就是两个月的工资。
6、【注意二】用人单位应当给你缴纳社会保险,如果没有缴纳,你用权要求用人单位补缴。5、6两项,均可以在劳动仲裁时提出,现在仲裁不收费的。不用担心打官司的费用问题。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