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该可以要回工资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6 05:13:43
我是北京一家公司的员工,因家中有事,上月(6月)26号--29号请假4天,昨天(7月2号)去公司上班,我的部门经理找我说要辞退我,后来在办离职手续的时候,说我无故旷工4天,按照公司<员工守则>上的规定:无故旷工3天以上者,不付任何补偿费.
我本来请假了,而公司说我旷工就不付我的工资.我是25号晚上临时接到家里通知让我回去,没来得及书面请假,我就在msn上给我的部门经理留言请假.然后在请假的第二天又给我的部门经理打电话说请假的事情.
而等我昨天到公司后就出现第一段出现的情况.事情就是这样的,请你们看看我的情况怎么解决?我可以要回我的工资吗?谢谢.

首先,你的请假如果是经理同意的,那就不能算是旷工,这不是他们说的什么就是什么的.这个社会再黑暗也还是有公理的.家有家规,公司有公司的规定,可是如果你请假,那是事假.不拿工资是合情合理的,当然会扣到那4天的工资.但是重点在你以前上班的工资一定要拿回来,因为你有足够的理由拿回属于你的工资,一定要.他们不给,拿公司的规定压你,那你就一定先要证明你不是旷工,而是请假.如果你不想与他们对制,那你就往劳动监察大队投信或者打电话,今年是60年大庆,上面对此类事情管的严,你可以就此机会整他们,同时也可以要回工资.向记者告发他们,其中一招就整死他们的.试试吧

不一定呀!你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你请假了~~
如果他们不愿意承认你就没有办法了
不过建议你还是争取一下。如果不行就找劳动保障协调解决
但愿你那里的制度还比较健全,机关还愿意为我们说话~~

应该要回的

你前面上班的工资应该可以拿回来,去讨工资的时候态度强硬点,他们应该就会怕了

我觉得难哦
除非你有证据
因为他不承认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