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社保,补交社保+滞纳金问题(河南省长垣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16:14:29
案子:
我现在想要把河南(长垣县)的社保转到深圳去,但县社保局的人说我需要补交停保前的1个月的社保,并要交纳很多滞纳金,估计最少2-3千,具体多少暂时没法查,说是系统正在升级.
(原工作单位(乡粮管所)给我交社保时间为:01年9月-04年12月.之后单位效益不好,让我买断了工龄,我就来深圳工作,县社保局的人说我工作单位是05年1月份给我报停的社保,所以我应该补交到05年1月份.可具体报停时间我个人一直不知道,都是我原单位给办的,我不知情,现在一下子交这么多钱,实在冤.)

**我的问题是:
1.可不可以通过写申请,放弃05年1月份的社保?河南省各个地区的社保制度是不是统一的?
(我咨询过省社保中心的朋友,说是可以申请放弃,但问县社保局的人,又说不可以,说是新乡地区都规定必需要补交了才能转的,难道河南省各个地方的社保制度还不一样?)
2.如果不可以申请放弃,一定要补上的话,按有关规定,是找原工作单位给我补交,还是需自己补交?可否申请免交或少交?

1.不可以,因为在社保那里的记录是欠缴,必须补交,否则不能办理任何手续,没有统一政策的,都以各地规定为准,并且,遇到欠缴的情况,基本上必须补交,没有什么放弃的说法

2.你已经离开单位了,单位虽然说操作不规定,没有及时给你停保,但是你现在要找单位来承担,那你就准备诉讼吧,还不一定能胜,恐怕成本会更高的

免缴是不可能的,可以协商下,少交或者免缴滞纳金,这个应该有的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