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辞职期到了,公司不给结算工资,要到每月10号结算,我25到期要等到下个月10号才可以拿,请问这样能告公司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11:59:32
我辞职期到了,公司不给结算工资,要到每月10号结算,我25到期要等到下个月10号才可以拿,请问这样能告公司吗 而且我做了两年公司什么保险也没帮我买,我可以要求他赔偿吗??

可以去所在地的劳动局咨询
按照劳动法,辞工到期就应该结清工资的,不用等到下个月10号.顺便还可以追回社保的.原则上是这样子的.

现在这种事多的是,道理上是可以的,而且这是你的权利,问题是如果她不给你是不是去告她,还是一直闹下去?你可以打电话给当地劳动局,咨询具体程序,这样既不违法,也能保障自己的利益。

可以赔偿的,保险要帮你补交的

1、本月工资到下月10日拿到,不能告公司,告了也不会赢;因为每个公司都是这样,要将对员工的考核作为发放工资的依据,本月的考核结果只有在下月才能出来。
2、公司欠缴两年的保险必须给你补上,否则,你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解决。
3、公司应该给你2个月的补偿金。(每满1年工龄给予1个月的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