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事故赔偿肇事者有权领取保险赔偿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12:20:35
“原告(我是受害者家属,法院判决肇事者)”负完全责任,判决至今已

有2个月之久了。已移交执行局了。

肇事方有投保是否有权自行领取保险金,另外肇事者要赔偿一部分金额,

要怎么才能更快的拿到。
已经强制执行了,大约还要多少时间才可以领到保险公司的赔偿金。主要是被告肇事者有权领取保险金吗?那法院又要找被告拿,还是保险金直接移交到法院,被告无权领取。

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解释>和<机动车辆保险费率解释>的通知》,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指保险车辆因意外事故,致使他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失时,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

  注意,是赔偿,而不是补偿,赔偿的对象是受害者,而补偿的对象是投保人。所以,严格依法来说,赔偿金应该支付给受害者或其家属。

  但是,这个过程需要被保险人的完全配合。

  以下是我在网上查到的《华安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条款(2003修订版)》部分内容:
  第二十一条 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施救和保护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并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报案,且在保险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不可抗力除外)通知保险人。因未及时通知保险人或未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造成损失无法确定或未及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施救和保护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部分,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 被保险人应在公安机关对保险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10日内向保险人提交确定损失的各种必要单证及其他相关材料。
  第二十三条 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必须协助保险人进行现场查勘、事故调查、处理;因保险事故引起与保险赔偿有关的仲裁或者诉讼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
  第二十四条 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保险单、保险车辆行驶证、发生事故时驾驶员的驾驶证、事故证明、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判决书、裁决书、损失清单、有关费用单据以及保险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可见,如果被保险人不配合保险公司报案、查勘、索赔,保险公司是可能会不赔或少赔的。程序是很重要的。保险合同你并不是当事人。

  如果被保险人密切配合,按第十五条 (三)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人应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10日内支付赔款。(四)保险人自收到赔偿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60日内,对属于保险责任但其赔偿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的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其他保险公司同类条款内容相差不大。

  概而言之,肇事者享有请求权,而你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