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属于侵犯俏像权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4:42:55
看清他的为人后,我和他分手了,但他居然将我的相片放到空间上,我家的地址都写在一起,写了好多让人看着气愤的话。
他这种行为属不属于侵犯俏像权,以后我还要生活的啊。
谁帮帮我,该怎么阻止他不再继续这些行为
我现在在另外一个城市,不想让他知道电话号码,但对于他的行为实在不可忍。我该怎么办??
在他的QQ空间相册上放照片,我怎么删??????四楼的,你看清问题没???

不是侵犯肖像权
是侮辱人格罪...

办法的话最好是提请诉讼

但是我劝你最好联系他一下,先恐吓一下,这是目前最好的办法
其他你也没办法,还有,向他所在的空间的网站投诉,在网站上应该能找到

希望选我答案,谢谢

*&^&*诅咒^&*%$

是侵犯肖像权的行为,但如果要提起诉讼,你要充分固定证据。
跟他讲明利害,让他停止此行为;若不听,则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而一旦选择该途径,你就必须搜集和固定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