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能拿到经济补尝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14:49:20
我05年在一家国营单位上班,公司给我签了一份合同(时间一年),06年签了一份用工协议,07年签了一份安全协议,而今年也签两次劳务派遣合同,而合同都在单位里面,没有给我,请问我能拿到05年至07年单位的经济补尝金吗?劳务派遣合同到期我能拿到这个经济补尝金吗?如拿不到应怎么办?谢谢!

用工协议与安全协议不能代替劳动合同,因此单位与你在06年后签订的二份协议均不符合法律规定,即违法,也能视作单位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如今二年单位与你签订了派遣合同,当然也是可以的.因为法律只追究二年前的事情,也就是最多追究到06年底,以前是否有合同,是否有社保缴纳都是不追究了,也就是说超出了时效.在今年合同期满以后,如果单位要你做,而你自己不想做了,那么肯定拿不到补偿金的;如果是单位提出终止合同的,你可以得到一个月工资的补偿,因为这是劳动合同法对于期满由单位提出终止给予补偿的规定.
你想得到从05年到现在的初补偿,只有在合同期内,由单位提出协商解除的,才行.
具体,请向当地劳动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