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法律的来看看 是关于IT 虚拟空间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07:52:48
我当时找一家服务器虚拟空间提供商租用了 一个空间 当时我已经问清楚客服了 他说的我租用的那个空间 是支持我要存放的那款产品的 也就是一个ASP.NET 的一种程序 但是后来程序无法使用 是由于服务器的问题 就是有点问题,但是那个问题 严重影响了我的使用。是因为这个程序资源占用过大的问题 。 现在出问题了 我问他们 他们说的是 支持是支持 不过不保证会出问题 请问 支持 这个词的含义 是不是不包括会出问题?

我认为这个问题应该归属于租赁合同关系纠纷,因为法律可能对虚拟网络出现的问题涉及的比较少。我现在就以上的问题结合《合同法》相关规定分析如下:
1、一般情况下订立合同应该签订书面协议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如果产生争议,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是确认责任直接依据。
2、如果合同对争议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依据订立合同的目的进行推断即合同解释。就问题中所提到的“支持”理解问题,我认为如果所谓的“支持”问题是合同或者约定存在的前提,比如说只有对方提供的空间“支持”租用者的产品并且在有效期内能够保证产品正常运行,是合同存在的前提。没有这个前提产品不能运行,就没有所谓的合同或者约定而言。就是说供用商提供的空间保证租用者 产品正常工作运营,是供用商的基本义务,那么如果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租用者的产品不能按照约定正常工作运营的责任就应当由供用商承担。
这种情况下供用商以所谓“支持不能保证正常运营”的抗辩理由是不应该得到支持的。所以如果没有其他合理理由,那么供用商就应该对其提供的空间不支持租用者的产品正常运营承担违约责任。包括租用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下面朋友这样回答恐怕暂时不能成立
现在虚拟产品法律没有规范,只能靠一些协议规范,也就是你们交易期间的聊天记录和证书等等,这位朋友说的问题,之前有人咨询过,我也是卖主机的(代理),但是我总是实话实说,有限制就是有限制,也许很多朋友遇到你那种情况解决不了都自认倒霉,因为不是很贵,这里我就要谴责一下那些只顾赚钱不顾服务的数据商了,只要你赚了一元钱就要给客户一元钱的服务(当然这是无法衡量)。长话短说,如果上面朋友因为与卖家说的不符有权利要求退款,我自己是这样和我的总代理说的,如果用户使用问题频繁出现或与他给的参数不同我就给退款,不然我就不做,至今为止我已经退款三例,解决2例,这样得到客户信任也就觉得有点保障,我不是做宣传,因为我不留任何联系信息,只是能为更多人减少损失

我认为这个问题应该归属于租赁合同关系纠纷,因为法律可能对虚拟网络出现的问题涉及的比较少。我现在就以上的问题结合《合同法》相关规定分析如下:
1、一般情况下订立合同应该签订书面协议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如果产生争议,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是确认责任直接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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