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公司辞退/开除和劳动仲裁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4:10:03
请大家给我的朋友出出主意~~~~~: 我的朋友在一家外资企业刚工作了几个月,之前就有一名部门内员工在试用期内以某种原因意外地突然被踢走.而她本人不久前休了一次假处理私人的一些事务.休假当天有个大客户打电话给她,而她当时正好赶着处理事情(工作人员马上要离开了),心里有点急躁,在没有听清具体是谁的情况下态度不太好,但是第二天明白过来打电话的人是谁后如梦初醒,赶紧向客户道了歉,感觉客户已经气消了.但是一周后她的直接经理叫她谈话,因为当时那位客户在盛怒之下打给了这位经理以及他的上级领导投诉,在这两位领导看来, 影响极其不好.谈话的同时给了她年度业绩评估的结果:未达预期,即不合格,而就在不久前给她的工作表现预审还给了优良/合格的成绩.她本人在经理找她谈话的时候已经解释过了这其中的误会以及她做的补救措施,但没想到就在谈话当天下班前经理叫住她并突然扣下了电脑.
我的朋友现在很郁闷,因为她并不是故意的,且早已跟客户通过电话并解释清楚和道歉,现在她的经理们作出这样的行为显然是想要开除她,如同她之前的同事一样.他们的员工手册上有写到违纪条款,比如由于对客户行为不当,对公司声誉造成不良影响是其中之一.也提到处罚条款:主管负责人首先进行说服教育,情节严重者处以扣发薪金或开除等处罚.
我的朋友只是一次误会并已补救,现在正值年关,在这件事情之前她表现一贯良好,如果这样一来奖金和双薪就都没了,工作眼下也不好找,如果做背景调查对她也非常不利.请问这样的情况如果开除有否经济补偿?想劳动仲裁能否打赢??谢谢大家...

这些外企够狠的,他们的劳动管理制度一般很严格,毕竟是资本主义几百年的产物,象你说的情况,他们一定是有章可循的。

但是否弃规章违反我国法律,可以到劳动局询问其开除员工的规定是否备案,或者其合同是否统一备过案,如果没有,你可以建议你的朋友据此与单位协商,如果一点余地都没有,你就只有拿起法律的武器向劳动局申请仲裁了。

能否打赢取决于公司规章是否备案或经过职工大会讨论,估计一般都没有。

裁定赔偿就是工作月份的2倍工资。如果劳动局让你朋友与公司协商,你可以要求继续签约或2倍赔偿或额外1个月补偿。

这事没有标准答案,只有向劳动局投诉后可能才有转机。

员工个人应对自己的行为及结果负责.
总结自己的过错,吸取教训,在将来的工作中不要再犯.

我要是经理,我也会开了你的,一句话,管理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