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离职工资是否正常结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1:06:30
我在一家小公司做销售,工资都是要隔一个月才能拿到,因为对公司制度的不规范不满我主动离职,但公司却说该公司制度是离职人员不能拿到业绩提成,只能拿到30元/天的底薪,而这些底薪还不够支付因业务需求而向公司购买的礼品费用!而且这个制度是合同上并没有说明的,请问这合法吗??

隔一个月支付工资的做法不合法 各个地方都有支付工资的法规,其中《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九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计算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小时、日、周、月为周期支付工资。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计发工资的,应当在工作任务完成后即时支付劳动者工资。但用人单位应当至少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一次工资。单位迟发工资,你可以主张单位多支付你25%的补偿金。

这种情况下,你可以辞职,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或者请求继续在工作并且要求公司按月支付工资。
救济手段有去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然后去法院起诉。

不合法,应该去当地的劳动局投诉

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