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员离职后结算工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14:16:29
出纳员离职后结算工资,该公司财务经理要从工资中扣款壹仟元,理由是,该员工担任出纳期间,该公司司机8月份在得到公司最高领导和财务经理的签字批准下向该出纳员借款叁仟元整,十月份该司机突然携款潜逃,追查未果,十二月份该出纳员正常离职,在领工资时财务经理突然提出要扣壹仟元整,请问是否合法?谢谢!

合法的.

由于出纳的工作违反公司的规定.给公司带来的损失.是应该负赔偿责任的.

如果您对于公司的这种行为有什么意见.或是你有什么没有说明白的地方.(百度里不方便说的.)您可以上你们的劳动主管部门去投诉的.

不合法,出纳属于正常离职,再加上借款时财务经理和最高领导层都已经批字了,怎么能让出纳承担责任呢!出纳的职责是见到合理的借据就是付钱,要是说他有责任的话,我想没有那个出纳敢干了。而且催借款人换款也是会计的责任,他们手里是有帐的。

合不合法关键要看你们公司的内部财务制度是怎么定的,如果规定公司最高领导和财务经理的签字批准可以借钱那扣钱就扣的不合法,可以与公司打官司(或者向劳动部门举报),如果规定无论是谁都不准借钱,那么你就自认倒霉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