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员如何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合同后如何异地办理证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12:23:18
大家好!我是一名船员,我跟公司签订了一份五年的合同,注:(合同上只有公司的印章,没有日期!)我的海员证是公司给办理的,为五年期。明年四月份合同就到期了,最近想跟公司解除合同但是公司看上去有些不情愿!本人顾及到证书在他们手中,怕使坏拖住我,请问我应该怎么办?
另外我海员证是山东海事局的,我如果办理到辽宁局应该怎样办理?如调档是不是牵扯到个人的户口、还有人事档案呢?注:我的户口在山东而我本人现居住大连,现在的船务公司有给我交养老保险、大病保险,其他的就没有了。我如果解除合同我的保险需要怎样办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意思是不管你签定五年还是十年的劳动合同,只要你提前30天交书面的辞职报告都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意思是只要劳动合同终止之时,法律规定各项手续都由公司为你办理,扣你证书肯定是违法的。
调档案自己把档案拿回去放到你当地的人事局就可以了,保险的转移都可以办理的,具体你可以咨询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