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做了5年,职务是中层干部,月工资4000元加提成,公司因为要调动到别的部门我不同意。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11:18:56
我在公司做了5年,职务是中层干部,月工资4000元加提成。因公司要节药成本,把我调动,我不原意。公司要辞退我,我要求公司赔赏我的损失。不知道有几个月工资。我这家公司加班很晚,每天都加班到11点12点,星期天都要加班。但公司没有付出加班费。现在是否要求公司付加班费?

一般会赔偿二个月工资,至于加班费按当地劳动局规定申请,如果不给可以拿出加班的证据向劳动局求助帮忙。
在目下情况,不建议辞职,还是服从安排好一些。

你干了5年,按劳动合同法,赔偿5个月工资
你加班方面,国家有规定,如果是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加班,如元旦国庆等,则一定要发放加班工资,其他正常情况的周六日加班或者其他时间延长,则没有硬性规定要给加班工资,也可以安排补休。

工作5年的经济补偿金是5个月工资,以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应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不包括税费)
如有加班可按照国家规定要求公司补发加班费或安排调休。如果单位不同意,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注意提供加班证据。你可以在离职时要求单位补发加班费,拖欠工资的时效是离职后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