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高分求教,关于劳动合同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23:23:35
公司现在效益不好,要求裁人,但是不说裁人,而说什么表现不好,此岗位不需要你,劳动合同签的是2008.9.24-2008.9.23,我是9.24来的,原来说的试用期三个月,现在还有十几天满她说的试用期,刚去问工资怎么算,说做到哪天发到哪天,说我是试用期未满被辞退的,没有什么补贴,刚查了一下,好像劳动合同签一年的试用期只能有一个月,问一下大家我现在工资是怎么算的~~~~

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所以你在2008年10月23日已在劳动合同期内,单位要辞退你需给你补偿金,具体算法如下:1、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半个月工资(不满半年的给半个月);2、未提前一个月通知应给代通金一个月工资。以上是你能拿到的补偿金,还有就是未拿到手的工资。建议和公司协商解决,如果公司不讲理,要走法律途径的话,你可以要求公司恢复劳动关系,或者解除劳动合同错误的双倍赔偿金。

你属于试用期未满,公司的做法是合理的,按规定支付给你从工作起止之间的试用金,并没有规定需要支付你其它费用,如果你试用期满那性质就不一样了,按我国劳工法

基本上你所的没错 一年合同 1个月试用 但是基本上没有企业会按照法律上来 除非特别正规的企业 和事业型单位 所以如果他们这样的花 说明他们这个公司本身就没有什么价值 你就没必要待着了 至于工资发多少算多少吧 这种单位不会和你讲什么法律的 你要为了点补助 打官司 好像这个有点没必要了吧 抓紧时间找另一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