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的问题(有高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5:31:33
我们夫妻现在和我奶奶住,户口里有我奶奶和我两个人,是拆迁安置房没有买下来是每个月交房钱的那种。我想问一下我奶奶过世以后我可不可以继续住下去。

第二个问题我现在申请了经济适用房,那我买了经济适用房以后还可不可以继续住我奶奶的房了。我买了经济适用房以后打算租出去,以后给我儿子的,我还是住我奶奶的房子。(我没有钱买两套房子)

有懂的请进谢谢。200分
或帮我复制点法规或其他的

解答如下:
第一,你没有说清楚拆迁安置房到底是什么房屋。我猜想你说的可能有三种:第一种是拆迁之后没有购买新房,选择了按照低价租赁的方式进行安置。第二种,是拆迁后临时安置的住房,以后可能新房盖好后会搬走。第三,就是拆迁后回迁房。第一种的可能性很大。
第二,如果是你们租赁的房屋,那么就要看拆迁协议是如何规定了。如果拆迁协议约定你和你奶奶是共同承租人,那么你可以继续租赁一直到合同到期。如果承租人仅仅是你奶奶,那么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在承租人去世后,同住人员可以继续承租到租赁合同到期。
第三,你购买经济适用房与目前的租赁房屋互不影响。但是,如果经济适用房出租的,要将受益中的一部分交给国家。这是有规定的,各省有具体规定。参看《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以上希望对你有帮助。

1.这是临时安置房,你可以住到拆迁安置房分配到手为止,不能再延长。
2.你奶奶分配到安置房以后,你当然可以住,只要你奶奶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