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劳动仲裁结果,向法院递交"起诉书"还是"上诉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13:14:56
个人与公司发生劳动纠纷,经过劳动局调解无效后,劳动局做了判决,个人对该判决不满意,可以继续向法院提起诉讼,请问,这时候是应该写"上诉书"还是"起诉书"???

你好:应该是写民事起诉书。案由是填:劳动纠纷 (如果他没跟你签订劳动合同,那就应该是填 劳务纠纷)仲裁是行政裁决,是诉讼程序的前置程序。对于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起诉讼,此时才真正的进入司法程序。因此是起诉书不是对一审程序的上诉。
可以继续向法院提前诉讼,这时向法院提交的是民事起诉状~
起诉书是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时用的,上诉状是对法院一审裁判不服提起上诉时适用的。

你好:是写起诉书。仲裁是行政裁决,是诉讼程序的前置程序。对于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起诉讼,此时才真正的进入司法程序。因此是起诉书不是对一审程序的上诉。

  不符劳动仲裁向法院起诉的,应当提交起诉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