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属于欺诈,我妈妈也要承担责任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04:54:36
我叔叔曾走关系帮别人的孩子弄进了大学里读书,然后有一家人听到这个消息后,也想让我叔叔帮忙,并来询问,但当时我叔叔不在,我妈妈接了电话,我妈妈在询问我叔叔是否能做成这件事后(保证可以),我妈妈就对那家人说完全可以做成。
最后那家人付出了7万块钱,但事情没有做成。
(其余65000都是我叔叔接管使用,事情全由他处理,我妈妈因家里很困难想分一杯羹,事先跟我叔叔说了要5000的介绍费)
然后,那家人知道事情无法做成后,上门来要求赔偿(事先对她们保证过,如果事不成,全额退钱),我叔叔家里又根本没钱赔,于是以他就写了两张欠条,1张3万,1张4万,说2009年1月过年前至少还4万。
由于我叔叔家根本没钱,他送去走关系的钱也没能要回来,所以到过年时根本没钱还。
现在那家人说,要吿我叔叔和我妈是诈骗,说要坐牢的。我很担心。

律师,我妈妈是不是也要承担责任,要承担多大责任,如果被吿了,还有没有挽回的余地,特别是被判了是诈骗后。求求律师们给出个主意吧~~~~

备注:那家人为了以防受骗,做了相关电话录音,我妈妈在电话里说过如果做不成会全额退钱之类的话
欠条全是我叔叔打的,我妈最后也没拿到钱,还赔了2W进去让我叔叔跑关系。如果如13楼所说,不构成诈骗,我妈妈是否需要赔款,是否有可能被判还款

补充:那家人说不会用欠条去打官司,要告欺诈,我妈妈要承担连带责任(从犯?)。我叔叔写的欠条一式一份没像合同那样,双方各留一份。如果那家人把欠条撕毁,不认账,以欺诈上告,会怎样?我已让妈妈去凑钱以防不测,但想知道如果钱没能凑足(那家人要一次还清),会有什么后果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属于诈骗罪。

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

你妈妈的情况是不属于诈骗罪的适用范围的。原因在于:1、你叔叔曾经走关系帮别人的孩子弄进了大学里读书,这已经是一个既成的事实。受害人是因为知道此事实才来询问并交付款项的,在受害人交付款项的前后,你叔叔、你母亲都没有对其进行恶意欺骗。2、你叔叔在事后积极追回钱款,由于能力问题未能追回,但是说明你叔叔主观上是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的。所以不具备诈骗罪的主观要件。本案中你叔叔已经写下借条,说明确认了这笔钱是没有办成事的,受害一方接受了欠条说明受害一方已经是明知事情不可能办成的,也确认了办事费用已经转化为债务。这说明你叔叔的行为连诈骗罪的客观要件都不符合。
根据我国主客观相统一的刑事定罪原则。你叔叔和你妈妈是定不了诈骗罪的。只要找一个稍微好的律师就可以打掉刑事部分的官司。

在本案中,受害人和你叔叔、你母亲的关系属于非法委托关系。亦即委托人委托被委托人从事非法的活动。你母亲答应可以办成属于对此非法合同的承诺。
我国对于非法合同规定是绝对无效合同,绝对无效的合同一旦签订,收款一放应当返还款项和拒绝执行合同。所以你叔叔和你母亲必须积极退回所收的款项。

本案中,你叔叔、母亲的行为应当区别于普通的以招生为名义的诈骗案。一般以招生为名义的诈骗案,行为人基本都是明知自己无能力办理,而假称有能力办理,通过欺骗获得财物。这与本案有较大区别。

假设你母亲或你叔叔在明知无法办理的情况下仍然对受害人假称可以办理,并拒绝退回钱款那么才构成诈骗。

楼上的我想问问有几个是法科毕业的?连基本的犯罪构成要件都不懂吗?此案明显就不具备诈骗罪的主观特征。怎么能定诈骗罪呢?

还说什么行贿?看看刑法吧,行贿罪的犯罪主体是谁?

楼主基本可以不用担心刑事上的问题,但是民事上的责任还是要负的。积极退还吧。否则被告上法庭,被法院强制执行财产的时候就不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