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裁员但拒绝支付一倍工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00:35:52
我是2008年5月24日到酒店上班的,6月30日让我签合同,签定合同日期是7月1日,期限为三年,单位于2008年12月15日找我谈话,说是单位部门合并需精简人员,所以要和我解除合同,但拒绝多支付一倍工资,理由是我的试用期还没到,正常到12月31日试用期才结束,所以就不需要多支付一倍工资,我让单位给开出解聘合同证明书,但单位开出的工作起始时间填的是7月1日,我找他理论,说我5月24日就正式上班了,劳动关系已经形成了,但是她说只能按合同走,我让他把我入职时填的表给复印一下证明我是那个时候入职的,但他拒绝了,说是公司的资料不能给,我到劳动仲裁咨询,说是需要我提供入职时的档案,但是单位不给啊,他就说去劳动监察举报,但劳动监察说根本不用找他们,他们也要办不了,这下我进退两难,如果他不给我入职的档案怎么办啊,我就证明不了我入职时间,劳动仲裁就不立案,我想问一下我该怎么办
不一定非要入职的档案,只要能证明你是从5月份入职的就可以。当然证据最好是原始资料。比如工资单啊,等等。或者最没办法的办法,就是在找他谈的时候进行录音,在谈话中让他承认你是5月入职的,录好后上诉到仲裁试试看,反正只要到仲裁,就一定要有证据。
不要理他,公司是不对的,找劳动监察大队或劳动局的人出面,要是他们不出要帮你要资料,就说明他们与公司之间有不正常的关系.一直找他们,一定可以的,要坚持到底哦
我可能也要马上面临与你同样的问题,所以很理解你现在的处境,最重要的是不要怕公司,也不要怕劳动局.把官司打到底
愿你好运!
只能是有证据了
祝你好运
我们这边劳动局只要你有厂牌复印件与一份书面的投诉书就可以了受理了,那你就去劳动局闹呀,领导出面准搞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