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租房的相关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1 14:41:56
1.我为承租方,在租房期间(租期1年)内发生的水管,水龙头,电灯,门锁等生活设施需要维修(非故意人为损坏),请问是应该由房东负责还是由我负责,费用应该由谁承担.(比如说;刚搬进去两天,发现水龙头漏水,锁头坏了,插线板用了一次就坏了,还有坐便器活动,是否应该由房东负责维修及费用?)
2.电视等电器(不是新的)在租期内使用过程中如损坏(非摔砸或进水的),是否应由我来赔偿.
3租金内包含有什么费用?就是房屋使用费吗?房东是否可以要求禁止我的亲戚朋友住在房里.
4.租器到时,房东还是否可以以把房子弄脏等名义拒付还我房屋押金或扣减押金?正常的房屋磨损应包含什么?
5.房东要求必须随时能联系到我,我放假回家还需要告诉他,否则找不到我就要开房屋锁,请问这个要求合理吗?
6.在租房期间,什么样的情况下我可以有权终止合同.房东拒绝维修房屋设施这种情况下可以吗?
谢谢.
谢谢楼下的回答.关于下面4楼的回答,有点疑问:比如说,交接的时候有的东西包括电器,是能用的,可是第二天不好用了,我也没摔没砸.任何东西包括电器,甚至电器中的元件都有使用年限,假如刚交到我手里第二天,它不好用了,那么就应该是我的责任吗?买电器还有个保修期呢,何况房东提供的所有东西都是旧的.那么这些东西非人为损坏在我的手里就应该我来赔偿和修理吗?那和我被强迫买了一些二手电器或家用设备有什么区别呢?

做人有时候要强势一些,我最近也遇到这样的麻烦事,房东犯贱的话,你可以拿合同出来让他去交税,让这种铁公鸡也放点血。具体情况得看你合同约定。
1.正常情况是房东负责。
2.中介一般合同应有约定由房东负责的。
3.应该是,水电煤有线应由你承担,合同没有约定的话没有权利禁止。
4.无理取闹就用我上面的绝招。
5.租赁期间使用权归你,他要是敢开你可以告他擅闯民宅。或者换个锁芯。
6.这个看你约定,应该可以。

只要你和房主办了交接以后,发生的问题是要你来承担的。

1.只要你根房主办了交接以后,发生的问题是要你来承担的.除自然灾害外!
2.所有电器在交付到你手上时是好的话!就要你来承担了!你不用赔个新,修好就行了.
3.你可以带朋友去住,去玩都行,但要在不老民的情况下!房主没有那个权利,除非你门和同里注明了这点外!
4.押金只的是,水,电,家用电气,房内的设施没有遭到恶意的损坏!什么叫正常磨损呢?没就正常磨损这么一说!房屋磨损一般不会扣减押金.
5.这也是不合理的,只要你不欠他房住的情况下,他是没有权利知道你的去向的!
6.可以!但要看是什么设施了,比如房子漏水啊.等等!一般的情况是提前一个月向他提出腿房就没问提了.
补充:你完全可以不用他的电器?只要是你用了,坏了就是你的事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啊.如果你管你朋友借了个旧电视看,看坏了.你会给你朋友修好在还给他还是不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