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请高手解 关于一道经济法案例分析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12:06:19
1988年3月15日,原甲公司业务员张某在火车上遇到与该公司有长期业务关系的乙长经理陈某,闲聊中张某得知乙厂正进行技术改造,需购置一台精密仪表,张某表示甲公司生产这类仪表,可以向乙厂供货。双方达成协议后,乙厂按规定时间向甲公司寄去预付款10万元人民币。但到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甲公司却以张某在与乙厂签订合同时已是该公司的下岗人员,没有该公司业务代理权为由拒绝履行合同。乙厂则认为甲公司并没有把解除张某业务代理权的情况通知自己,且张某仍具有盖有甲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空白合同书,而且在乙厂支付甲公司预付货款时,甲公司没有表示异议,双方为此发生纠纷。经协商,甲公司同意在15日内履行合同,乙厂同意追加百分之一的代理费,但15日后,甲公司仍未能向乙厂交货。乙厂催告甲公司因时间紧迫,只能再给10日的宽限期,届时仍不履行合同,将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但期限过后,甲公司仍未向乙厂提供其急需的精密仪表,乙厂为此损失15万元人民币。于是乙厂提出解除该合同,要求甲公司退还预付款并赔偿损失。
问:(1)张某代表甲公司与乙厂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2)甲公司与乙厂就履行时间和代理费达成的协议属于定立的新合同,还是原合同的补充,是否有效,为什么?
(3)乙厂向甲公司提出解除合同、退还预付款并赔偿损失的要求,是否有法律依据,为什么?

(!),合同有效。构成表见代理。
(2)是原合同的补充。因为原合同有效。其协议并没有形成新的合意。(不太确定哦)
(3)有法律依据。因为乙在甲不履行合同的情况下已经尽到自己的催告义务,合同法规定在一方不履行合同个的情况下另一方有解除的权利。乙厂提出的解除合同、退还预付款并赔偿损失的要求都是甲需负的违约责任。
不确定~~~~

一下意见仅供参考:
1、代理行为有效。理由:表见代理
2、原合同的补充。理由:原合同已经生效
3、有。理由: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