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问题~~~急问~望大侠们支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05:33:11
我们厂子变相裁员 我本来是在检验部门 现在调到生产线上做体力工作 如果不同意调动 就会自动离职

厂家并不言明和我解除劳动合同 只是把我调到下一级别的岗位 我如果不服从安排自行辞职的话 就不会有厂家在其主动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应该支付给我的劳动补偿金

请问厂家的这种做法 能否触发劳动法或者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来保护我的利益 我应该怎么做?

多谢大侠们赐教~~~~~~~~~~~~~~~
合同上没有写明 在什么岗位上工作 只写了具体工作内容为 操作工 和乙方也就是我的工作职责市 按各部门安排。。

这种情况下我应该怎样维护我的权利?

劳动合同中对劳动内容、工作地点有很明确的说明,如果厂家改变工作内容必须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才能变更。对你来说,不同意调动不算违约,公司不能以不服管理为由终止劳动关系。如果公司执意单方终止劳动关系,你就去街道办申请调解,若达成协议公司不执行或调解15天内未达成调解协议可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公司方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单方终止劳动关系的行为将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如果公司说经济不景气,和你好好谈,要求变更劳动内容的话,如果公司经济状况不佳情况属实,你可以选择终止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只是公司变相敢你走的接口,你可以不同意,并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原来的劳动合同。

如果没有书面合同直接从08年1月开始要支付双倍工资,并不妨碍上述经济赔偿的支付。

你看你签的合同上有没有明确的写明工作的岗位,地点,和福利待遇,如果写明了 他的这种情况属于违约!如果合同上没有写的很明确,就象我们厂的合同这样,我们厂是生产发动机的,我们厂所有人的合同上的工作岗位都是写的{从事发动机的装配与辅助工作} 地点就写的是厂的地址! 福利这块也写的很含糊.这样很含糊的合同 他们就可以任意的支配我们了!现在的老板奸啊,我们工人可怜啊,
我建议你把你的合同拿来看哈是怎么写的,也可以拿起合同到劳动局把这种情况给他们讲哈,看哈是他们怎么说的,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我们这里是不收费的 不知道你们那里哈!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