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两个劳动法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6:10:19
1.在销售领域中,如果员工违反公司操作规则(比如私自给经销商各种承诺对公司造成损失),公司有权以员工的所有工资做补偿并追究法律责任吗?

2.在生产企业,员工因操作不当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可以以员工月工资的多少来抵扣?
谢谢

1、公司的操作规则(规章制度),如果经过有效的公布通知,并且不非法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的话,则是可以作为公司管理的规范,法律予以认可。但公司应注意保留有效公布和通知的证据!
从所说的私自承诺等造成公司损失是可以以工资额作为补偿的。

2、抵扣后的工资额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且每次抵扣额不得超过月工资的20%。(当然法外的因素要考虑啊。员工工作心态的稳定~,题外话)

看合同是如何订立的,如果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名誉损失的,赔偿的内容还要加大,工资的话,一般公司不会用做补偿,来归来,去归去,两条线的.
工资不能低扣,或者说员工可以拒绝工资低扣,操作不当分性质,技术能力不够的可以自动离职,失误造成的可以按奖金配比低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