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老人生活费的问题???懂法律的请帮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09:48:14
我想问的问题是,如果之前老人和儿女要是签了协议书(是指老人,老了以后不管子女要生活费之类的),可是最后老人没有经济来源了,来找子女要钱~!!儿女可以不给吗??还是有法律规定不管有没有协议书都要给生活费???
回答问题的能上HI和我聊聊吗???我在线等~!麻烦啦~

在我国,凡是签订民事协议后必须合法,非法的民事协议是无效的。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成年子女有能力赡养父母的,应当赡养。这个既是法律赋予父母获得赡养的权利,又是法律规定子女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

这个协议老人放弃获得赡养的权利是合法的,但是子女放弃赡养的义务是非法的。由于该协议违反了婚姻法的规定,当然属于无效协议。

父母、子女关系属于血缘建立的亲属关系,父母、子女之间的义务属于人身关系义务,是法定强制性的义务,是不得放弃的。所以无论有无协议有能力的成年子女都要对父母履行赡养的义务。

没有长篇的复制和理论。

你必须给的

因为法律上规定
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而你们签署的协议
到时候在法庭上是没有作用的
法官从道德方面来说
也会判你给抚养费的

这个协议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老人又权利要求子女作出赡养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