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裁员劳动法理赔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3:58:08
07年5月份进入该单位(也没有签没劳动合同之类的东东!)一直相安无事,直至08年11月中旬,由于客观因素(金融危机)和自身的主观原因,11月中旬被终止劳动关系!请问各位大传们我被辞退我自身能享受到何种补偿??谢谢!!
1。劳动凭证是?比如那些东西?
2。工资的发放有银行打款也有现金支付。
3。如何才能证明就辞过?
4。没有提前一个月正式通知。
不好意思小弟我真的是一个法盲?劳烦各位了!
我要再加分!

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六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 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劳动部《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5)236号第二条规定“根据目前实际情况,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没有劳动合同这点很不利,你有证据证明你这段时间一直在为他们工作吗?
还有你们公司有没有为你叫公积金保险什么的?你的工资是银行划账还是现金?
劳动法规定的是劳动事实也可以作为劳动合同,你要想办法证明。
还有一点,对方终止劳动关系是否提前一个月进行了正式通知?

你说的情况太少了。
建议到公司注册所在地区的劳动仲裁部门去咨询投诉。这种官司外企打起来很快,民营企业就是个‘拖’字,你要做好心理准备。

补偿一个月。同时,你可以告他没有签合同,按双倍算工资,从08年1月1日起算

一、从08/2月起,每月向你支付2倍的工资;
二、未提前一个月通知你的,应当支付一个月工资的待通知金;
三、支付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四、为你办理失业相关手续,可按月领取失业金。
五、保存好你的厂牌、工资单等公司的东西,后续在讨要工资时可能要用到。

走的时候就去劳动局告他,具体请打电话到劳动局咨询

2个月的工资补助,外加工作期间的劳动保险,如果单位拖可到当地劳动机构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