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裁员赔偿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3:26:42
我是03年3月进公司,每次合同签三年,去年到期,后又续到09年。现在公司要撤掉我们部门,
请问,
1、这种情况,我应该得到几个月的赔偿,是全部的工资吗?
2、我合同上有写工资是加薪前的,现在已经高很多了,请问,我是拿到合同上的薪水还是现在的薪水?
谢谢回复~~~
公司等于是提前终止合同03年3月到现在已经是四年零两个月了. 另外,还想问一下,签了保密协议是否可以多得到些赔偿?

很简单

N+1 也就是说你服务公司的年限再加上一个月的薪水(目前水平)

大概可能会给你5个月的薪水

每个公司都不一样.按你讲的情况.应该是你现在工资待遇的3个月.

根据有关规定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最多不超过12个月;应该是现在的薪水,具体上劳动保障网查查

如果是解除劳动合同,那么是有补偿金的,满一年发一个月,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
以合同上的来算,如果合同上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生活工资的话,就以当时最低生活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