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解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04:11:31
我是明年8月份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找了份工作,还没工作公司就给签了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均未写违约金。公司约定2009年3、4月份工作,要是我在工作前想解约可以吗?要不要负法律责任??

只要你没有造成公司的经济损失,没有参加过专项培训,没有违反保密义务,你只要和公司协商一致,随时可以解除合同。

参考法条:《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可以解约。但是现在工作这么难找,还是三思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