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续签合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23:42:46
一朋友在高速公路做保安.合同于07年10月12号到期.到期后保安公司没有给他续签合同,工作一直到08年11月25日.
工作内容.每天工作6个小时.一月上30个班900块钱.
在工作期间违纪比如抽烟,,公司规定要扣200块钱,
现在最后一个月居然被保安队长签了五个违纪,领工资时候某队长说还要倒贴钱.
劳动法上说没签合同的可以索要补偿金.按每月的双倍工资领取,成立么,
最后这个月,还能领取北京800块钱的最低工资么?
公司扣的钱合法么?
工作期间加班.人少的时候每天还加班6个小时.加班费有么.
另外现在同事的新合同上说,加班只算替班.按平时30元的工资发放.这样,加班6小时,还有加班费么?

1.公司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从2008年2月1日起到现在应当支付双倍工资;

2.一月上30个班是违反劳动法的,劳动法规定每周至少保证员工休息一天;

3.周六、周日上班要支付双倍工资;

4.违纪扣钱可以,但是扣后给员工发的工资不能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

5.每天超过8个小时都是加班,加班要支付加班费,即正常小时工资的150%。

建议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我靠 ~~~怎么可能 ~~

我觉得不合法,我觉得你应该去律师事务所咨询一下,无产阶级太受气;

又是你啊。呵呵建议去当地的律师咨询所问下吧。我觉得这是不合理的。要保护好自己的权益。

分析如下:
第一,如果公司不予签订书面合同,应当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在没有违反单位纪律的情况下继续工作。
第二,单位无权罚款,即便单位有规定,该规定必须经过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第三,加班必须支付加班费。
第四,即便罚款每个月工资也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所谓的倒贴钱是根本不可能存在的。
第五,单位必须给职工如各种保险。
第六,可以想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在北京应该是管用的。
如果不在单位工作了,建议勇敢的提出劳动仲裁,免费审理,而且只要你们付出几个劳动日,仲裁并不麻烦。

1、合同到期后未续签的、劳动者仍在原单位工作、单位没有异议的:视为双方以原合同的条件继续用工。

2、“公司扣的钱合法么?”:员工违纪按劳动合同约定或是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可以扣除工资,但扣完后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所以:“领工资时候某队长说还要倒贴钱”是不符合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的。

3、“最后这个月,还能领取北京800块钱的最低工资么? ”:能不能可得看单位的态度了,但却是应当领到的:如果公司不给,你朋友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申请仲裁的。

4、“劳动法上说没签合同的可以索要补偿金.按每月的双倍工资领取,成立么”:应从工作满一个月之后每月给双倍工资。

5、“加班只算替班”不合理,加班就是加班,不能替班,该给加班费的应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