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要公司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02:58:11
我是2008年5月28日在一家贸易公司上班的,担任采购一职,当时面试我求2000元以上,每天八小时,每星期5天班!而公司一主管给我了2300每月,并没有说清楚上班时间就通知我来上班了,后来才知道具体的上班时间:早上:8:00-12;00,下午:13:30-18:00,晚上:19:00-21:00!因为来的时候主管有承诺,过完试用其就加至少500以上!所以也就留了下来,并整天辛辛苦苦,加班加点把一团糟的工作做的有条有理,上面主管也很赏识!并说除加工资外还要升我为主管,监管采购和仓库!我当时也是信以为真,还额外做了很多工作!可是由于老板对这个主管的不信任,一直不愿给我加工资,就这样一拖至今,主管是升了,但由于工资太少,公司制度等问题,我不愿意插手其他采购的工作,也就推了主管的工作(之前有几位比较优秀的采购,公司对他们承诺了,也没有实现)有一点要说明,其他采购的工资都比我高,分别是:2500,2800 和3500而且星期天不上班,晚上不加班!所以我就很恼火(他们能力不及我,学历也低,上班也不积极).后来我就和办公室经理协商,我晚上再也不加班了,星期天也不来上班了,但工资2300一分也不能少,她也感觉我是不公平的,所以她也答应了!但当时对我很重视的那个主管,便对我看不顺了,并不是我的工作做的不好,而是我没有按他要求的时间加班!他不再有威信了!所以还给老板讲要扣我的工资!

还有就是公司至今还没有和我签劳动合同,我每天的正常上班时间已超出了0.5小时,请问如果我现在离职,公司要赔偿我多少钱,怎么计算?
如果申请劳动仲裁,或向法院上诉?胜算有多大?要花多少钱?
请详细回答!!!
感激不尽!!!
请懂法的说详细点!

一、要求公司支付自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起第2个月每月双倍的工资;
二、超出每周40小时外的应当计算加班费,你可以要求公司补发加班费;
三、保留好你的厂牌、工资单等资料;
四、最好找人事的人打印出你的刷卡记录;
五、公司需为你办理失业相关手续,则可按月领取失业金;
六、如果是公司提出解除合同,未提前一个月通知的,需支付一个月的待通知金;需支付入厂日至离职日期间的经济补偿金;
七、自己提出离职,则没有第6点的补偿。

加班可以要求公司补贴你所有加班费的,平时每小时按1.5倍,周末按2倍,国家法定节假日按3倍。只要你能提供证据证明这一点,这部分赔偿是肯定能拿回来的,你还可以以公司长期要求员工加班不付费,且与同样工种的其它人员工作分配不合理为由要求公司给予精神赔偿。

自动辞职部分是拿不到赔偿的。

你胜了不用花钱。万一输了还能再到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