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离职的员工还有义务向之前的公司做工作交接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5:06:42
问题是我并没有做任何正式离职手续,只是EMAIL里说几号离职,老板也并没有在EMAIL里回复说好。只是他另一个秘书说老板已经答应我们离职。现在我已经离职,还叫我回去做工作交接。真是不可能。我有EMAIL证明我是22号已经离职,这样我就有理由不用回去做交接,对吧。因为这个老板太小人了。我们的工资拖欠到现在都还没有还。我为什么还要乖乖的回去交接。

如果已经办好离职手续,离开公司了,就没有义务了,因为你已经不是该公司的员工了。
如果你和公司感情不错,对你没啥影响,能帮就帮好了,随个人意愿。

如果公司要这个管理规定你在离开时是必须做工作交接的,否则公司有权处罚你。如果没有你不承担交接义务。
补充回答:你这话说的不对啊,他不给你工资和你交接工作与否是两个问题,现在公司还欠你工资你应该回去交接工作的然后你可以通过劳动部门要回工资。免得人家公司说因为你没交接工作所以暂时没给你工资啊。你应该已发给你所欠工资为你交接工作的条件这是可以的。

一般公司都有规定在离职时是必须做工作交接的,否则公司有权处罚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