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了二手房,卖家不搬走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15:28:32
今天11月30日,我已经把买房的钱全部交清给卖家。
之前在7月份曾经签过一份协议,说是要到卖家所买的房子装修结束他会搬走,把房子钥匙交给我。关于房子什么时候装修结束,协议上并没有标明明确的时间,他口头上说是三个月,也就是到今天的10月份。可是现在卖家又说他房子还没弄好,房子前的路还没修好,他那里水电都没有等等之类的。总之就是现在还没到把房子给我们的时候。
本打算在年底结婚的,所以现在非常着急,需要拿到房子再装修。可是卖家迟迟以各种理由来推搪。
想请问懂法律的朋友,有没有明确的治安管理法来处理这种问题的?
注:这个房子在10月份时已经过户到我们名下了。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我们的。
另外,卖家现在一直强调的是按协议说话,协议上写着要等卖方把新房装修好才搬家。他说按照协议,即使打官司,也是他胜算。
我在百度知道里看到有位同志说,房屋产权所有者有权让住户搬家,如果他不肯,则要处理1-10天的刑事拘留。这是真的吗?

我想问你,你的房子你们是否过户?如果过户完毕的话,那这个房子就属于你的了,如果要是想和对方翻脸的话可以直接打110,应该这是你的房子,可以直接请他出去了!
老大,房子现在是你的了,那我问你,协议上是否写了无条件让他住?如果他房子一辈子不弄好,你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