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下房屋遗产继承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4:56:41
您好:
我的爷爷已故,房屋产权证上的名字是我爷爷的。现在此房屋需要拆迁,子女有3个,奶奶也在。现房屋产权证上的名字要变更为其中一子女。想问下需要什么手续?
需不需要其他子女到场签字?
谢谢

1、“需不需要其他子女到场签字?”:必须要有其他子女签字同意放弃继承,并且这同意还要经过公证,否则的话你们办不了过户的。因为这个房产一半属于你奶奶、一半属于你爷爷的遗产,你爷爷的一半应是由你奶奶和其他子女共同继承的,也就是说:这房现在是你奶奶和所有子女共同共有的,而共有房产过户必须有其他共有人签字同意才行。

2、“想问下需要什么手续?”:让其他子女、你奶奶都写下同意放弃自己所应的份额的声明或是协议,然后将声明或协议庢公证处公证,再带上你爷爷的死亡证明、要过户到名下的子女与你爷爷关系的证明、他的身份证、房产证等,到房管局办理过户。

这个房产是遗产,这是遗产问题,可以过户给一个子女名下,但是为了避免家庭矛盾,必须经过其他继承人的同意,还应给其他继承人相应的补偿,其他继承人放弃的除外

房屋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力的惟一合法凭证。
当然要到场进行具体协商,别到以后引起家庭内部麻烦

更名的话,得有全体子女及奶奶的签字认可,并且进行公证,持公证书等材料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更名手续。

要的,如无遗嘱,则奶奶有1/2,剩下的1/2由3个子女各继承1/3。如要改为其中一人的名字,则要其它继承人同意,同时给予未继承的人相应补偿,有遗嘱则安遗嘱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