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遗产继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02:08:05
我是江苏无锡的,最近家里房子将要拆迁(房型是农村那种比较长的房型),房产证上是我爷爷的名字,他于三年前去世,他有一儿子(我父亲,于1996年初心脏病去世),还有两个女儿,我奶奶还健在.这次房子的一共测得240平米,照理说可以配到一套126平米,和一套98平米的安置房,本来我和妈妈跟奶奶说好,在我名下给我一套126的给我以后结婚用的,而98的给奶奶,可是拆迁办的同志要我两个姑姑签一份放弃遗产继承权的书面协议,(农村里有个说话,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他们各自都有房子,该再回娘家继承任何东西),我的小姑姑愿意签,但是大姑姑知道后不愿意签,后来奶奶偏向大姑姑,说以后的两套房子全部写她的名字,可是人家都说自己家的子孙还在,应该为小辈考虑,以后那两套房子要是过户的话,按照现在无锡的发展,我将付一大比过户费.还有那房子后半段是我妈妈结婚之后她出钱造的,所有的装修也是她在我父亲过世之后装修的,可是现在奶奶这样的做法,让我很不理解.请问如果以法律的途径,我跟妈妈将分的多少平米的房子,那套120的可是拿到吗 ?谢谢

房产证上虽然是你爷爷的名字,但不证明房子是你爷爷的,比如说当时有口头的约定把房子给谁了,是谁为你爷爷养老送终,这种证据就要你自己找了,
补充一句:你大姑姑的做法虽然可耻,但在法律上是生效的,

你应该先了解了一下分房是按户口还是原来房产,然后确定原房产的所有权,最后才能确定你们分多少平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