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CP600下,如果信用证中的合同号和合同上的号码不一致时,开证行有理由拒付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13:06:52
比如说信用证中的合同号码是CN 1830325 而合同中的号码是CNI 1830325 。请问开证行有权拒付吗???

当然可以拒付,这是个蛮严重的问题.马上改单吧.

开证行不管合同的,你只要做单的时候把合同号写成信用证上的那个号码就可以。

有的。只要信用证中有提到合同号,你应该与信用证的合同号来引用。要做好审证的工作。

如果合同是做为信用证的不可分割的一附件,那两者不一致的话,是有理由拒付的。

如果不是附件, 只要你按照信用证上的合同号码显示在单据上,开证行就没有理由拒付。

无权拒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