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再婚离婚问题 。。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00:33:56
我父亲于05年去世,今年8月份经母亲的朋友介绍认识的老头,他也是丧偶。婚前态度一直很好,但婚后就他俩相处时,拿我妈当老妈子使不说还净闹腾,吃饭也要分三六九等,让我妈喝菜汤,简直就一。。。。当我们的面装的挺好的。我受不了,虽然穷,但母亲养我们不容易,不能让人这么对待啊 。。
婚前说,把户口迁城里来(我们一直在城里做买卖混口我妈的在老家)给办个保险,现在户口迁来了,保险业不给办了。家里的地也没了。
所以,我想问一下如果离婚的话能不能得到点赔偿?

可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就离婚问题,如双方协商成功,就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债务承担问题达成协议,可去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如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你应该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破裂,并可委托律师代理案件。
婚姻法相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离婚的时候如果要赔偿的话只能是夫妻一方有法定的严重过错,即婚姻法46条规定的“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家庭暴力的”如果不是这些情势的话是不能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你要是能够举证证明继父的行为构成虐待的话就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了。
婚姻不是交易,结婚也不是基于对方给办理户口和保险,保险不给办理的,是不能请求赔偿的,因户口迁移导致地没了的同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