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快到就解雇员工,这合法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18:34:34
我在一家私企工作,签合同时签定三年,试用期为三个月,现在离试用期还有几天,公司就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理由将我此帖,这合法吗?我们公司也还有其他几名员工也是在试用期快到的时候公司以这种名义辞退的这都合法吗?
现在这家公司还在不停的招人,也不知道以后会有多少像我们这样的被公司以其他理由而辞退的。

合法的
他没算你工资的话或者扣你工资那就是不合法的!
试用期在合同上是签署好的
他要辞退你很正常 其实一份简单的工作 试用你三个月低酬劳的回报 三个月满一在换人
这样的厂家不少 廉价换取劳动力!

理论上只要理由充分,就是合法的。很多无良黑心企业专干这类勾当、玩弄这些伎俩,贪图试用期内的廉价劳动力,无耻之极。
建议:要求公司给予辞退明确理由,同时应该给予相应补偿。不过,估计效果不会太好,反而会伤精伤神。

不合理 但是合法,没办法现在钻法律漏洞的人渣太多了

不合法,使用期间也要签合同,肯定是不合法的

先说说你的试用期,由于你签订的是3年劳动合同,因此试用时间为3个月是正常操作,半年以下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5天 一年以内为30天 一年至两年是不得超过60天,以此类推你的试用期时间上公司是合法的。
如试用期内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公司是有权无赔偿解雇的。但是前提条件公司要证明你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明,如公司无法给出有效的证明,将会形成无辜解雇,如公司有充分的理由将为合法解雇。
所以你要要求公司提出不符合录用的证明,再确认是否属实,最后判断是否合法

公司不愿意提供证明,就去劳动局投诉他,不过估计收效甚微。

这是黑心公司的惯用伎俩,在试用期内辞退员工无需补偿。你可以去一些公众论坛或者行业论坛曝光这家无良公司,给其他求职者们提个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