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有没有经济补偿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07:17:10
我是2008年5月8号上班的,月薪2000,现在12月31号合同到期了,老板不给我加薪,我就没有续签合同。请问我还可以向公司要经济补偿金吗?

一,未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支付一个月的待通知金;
二,当月工资在办理离职手续时需支付给你。

不能。因你属于主动放弃续签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范围。

不能,因为是你提出的,公司不承担补偿责任。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也就是要补偿的情况是公司不签,如果你提出的就是正常的合同到期终止,没有补偿了。

你个人主动不签没有补偿 只要不低于原合同的工资老板就不违法

补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