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如何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16:44:20
未超过90日,甲方应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超过90日按下列计算
合同上约定甲方应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甲方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应交付时间是2008年9月30日
实际交付日食1月1日,总房款是40万,每月还1600的贷款,从2007年12开始还款)我现在想问超过90日,甲方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这个日子怎么算是从90日之后算,还是90日以前也包括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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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上约定甲方应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甲方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从语文的角度上来分析,这句话中“此外,甲方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千分之一。”,是上一句的语义后承,所以,引用时间就是按照上一句的。

因此,

从应交付时间2008年9月30日的第二天开始计算违约金。也就是90日以前也包括在内。

将上面的句子改动一下,变成下面的例句,你就好理解了:

假设小刘请个钟点工,每天给工钱,包吃一餐。

合同上约定小刘应支付工钱,工钱自合同约定小刘请钟点工之日次日起至停止请钟点工之日止,按每日50元算。此外,小刘应每日按8元的价格,向钟点工支付伙食费。

从交房时间开始计算包括9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