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骑车与被撞的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02:36:50
情况是这样的:2007年的圣诞节,我在街上骑着电动车,在一个路口(非机动车辆与车辆过道交叉口)撞到了一个人,刚开始我看见他站在那里原地不动,但不巧的是,他只看南边没车,没往北看,而我正好从北走向南,刚骑到他身边,他就跑向对面要和别人说话,然后我没来得及刹车,撞到他了,也花4000多让他住院看了,住了一个月的医院,然后在家休养也赔他损失了。之后也没事。时隔一年,他突然又找来说他的腿变形了,要继续赔他损失,还说不过不陪就告当时他的担保人和我,我该怎么办,用法律的角度?

1、“我该怎么办,用法律的角度?”:从法律的角度,你只要他证明他的腿变形是因为上次的事故造成后,适当赔偿就行了。

2、现在的情况下,如果你还和他协商解决,很可能很难分清他腿变形到底是因为上次的事故还是因为之后他自己的原因造成的,这种情况下:不如不再与他协商,让他到法院去起诉、由法院来解决,这样会更公平一些。

3、到法院后,他必须拿出证据证明变因为上次的事故造成、这次治疗的损失有多少的票据才会得到法院支持。

4、其实,你当初就不该和他私了:应当报警让交警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你只根据你应负的责任比例来赔偿。可现在事隔这么久,在无法确定责任比例、你当年又全部赔了的情况下,就可能让你全赔了。

你要他证明他腿的变形和那次事故有关,并且这个需要进行赔偿。他能够证明吗,估计不能。

按照当时责任的划分来,如果没有做现场鉴定,现在已经很难说清楚责任的划分,但是人是被车撞了!法律是保护弱者,判决的结果对肇事者不利,若能找到当时的目击者作当时的现场认定,责任就好划分!
并且对他的腿部变形与车祸有直接关系!找当地的部门对此进行鉴定,如果不能拿出一点相关证据,可以向法院申请举证责任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