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鉴定符合其中一条标准和符合多条标准的区别,我符合轻伤鉴定标准第八条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19:33:32
一、
头部锐器伤口四处,各四CM,符合轻伤标准第六条。

二、
1、受伤后一两天内都记不清自己的手机号码,还得翻看手机报手机号。在以前自己是随口就说出来的。
2、前几天到银行ATM上取了钱连卡都没退就走了,直到几小时后翻到钱包时才发现少了卡。
3、有点偏头痛。
请问这符合轻伤鉴定标准第八条吗?

三、
1、眼球结膜下片状出血。
2、眉弓处有一道长一CM的口,愈合后两边眉毛分离明显。
这算毁容吗?

鉴定一下吧,鉴定费500元左右.只要有一项符合轻伤标准,就可以鉴定为轻伤,可以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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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头皮创如果系同一人所加害,可以累计,长度超过8cm即可定轻伤。

二、不符合轻伤第八条,符合轻微伤。

三、离毁容还远着呢,仅构成轻微伤。

建议到当地司法鉴定中心咨询法医为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