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律师回答,要快!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7:43:05
甲方XXX
乙方XXX
甲方路边场地(实地为菜地)现租给乙方使用,使用期到政府征用之时。在此期间的使用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租金为每年三千元。(备注:如遇征用按实际天数算)在政府征用之前,如甲方不执行协议,给乙方造成的损失有甲方负责。如遇征用,地面上的建筑物和搬迁费的补偿归乙方所有;如有清苗费归甲方所有。(付款方式:半年一付)
此协议由甲乙双方各有一份,此据为凭,签字有效。
甲方:XXX 乙方:XXX
2008年12月20日 2008年12月20日

注意:
1).未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2).乙方还未使用。
3).甲方现已将菜地中的未成熟的菜清理了。
4).已付半年的钱,并有收条。
5).乙方现想毁约。

问题:
1).此协议是否有效?
2).乙方现想毁约,会产生怎样的后果?
3).甲乙双方各违反了那些条例?
4).如果打官司,谁赢得可能性要大?
快,谢谢……
快,回答后会再加悬赏分,一地要快……谢谢……
此协议是否是有效合同?
1).甲方的农田能否出租?
2).甲方同意乙方使用时填土建房(基本农田遭破坏),但未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是否可行?

我是学法律的,首先奉劝你们不要因为此事而争执不休,最好私了.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这对乙方有利.
乙方未使用但已签字在法律上已经生效,合同已经走入正轨.
由于乙方想租用这地甲方才把未成熟的菜清理了,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乙方来承担.
只协议是有效的,因为都甲乙双方都已经在合同签字了.
如果乙方毁约应赔偿甲方的青菜损失,按成熟菜价计算.
官司甲方会赢.

还是私聊吧,合同对你不利、

就合同内容而言有利于乙方,但是加上注意的五点就变成 天平向甲方倾斜了。既然还没有到期,建议甲方乙方私下协商解决好了(虽然我不是专业律师)。

一、关于合同的效力问题。问题中没有讲合同约定土地出租的用途,如果是基本农田,出租后还用于农业生产,合同就有效。如果是基本农田,出租后用于填土建房,合同由于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二、无效后的法律责任问题。要看双方的过错。如果双方明知是基本农田而签订合同,双方都要承担责任;如果甲方故意隐瞒真相,甲方承担责任,乙方得知真相后要求解除合同不需承担责任,此时,甲方必须退回乙方已付半年的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