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公司要我签另一个合同,地点不一样,公司名称不一样,法定代表人不一样.如果我不签有没有补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9 20:40:05

公司这样做是达不到规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目的的,对此《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很清楚,现在签订的合同与以前的合同是连续计算的,和续签合同没有区别。如果公司续签合同的条件不低于原合同,你不愿意签,那就不能获得补偿。

没有!

公司这么干就是为了避免将来长期合同!

没办法,不签就走人~

有啊
合同期满,可以拿补偿金
补偿标准按工作年限计算
每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只要公司名称变说明法人企业变了,也就是说承担法律的主体变了.这样说明你与原公司劳动合同到期.你的情况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的规定公司应该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这与你和另一家公司签不签合同没关系,即使是原公司让你签的也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