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斗中手榴弹爆炸致人死亡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4:49:27
拿手榴弹吓人,被人打的时候,反而更被打。后来手榴弹爆炸,争斗时不小心,造成3人死亡,8人受伤。
这样的案例怎么定性?

过失爆炸罪

呵呵,如果他不是主动挑衅的话,可能一个过失伤人以及过失致死少不了。
本来应该不是很严重,但人数挺多,可能会被重判。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甲手持手榴弹与人争执,他应当遇见手榴弹会爆炸,会给他人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但应该是由于过于自信手榴弹不会爆炸,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手榴弹爆炸后既可以杀伤一人,又可以杀伤多人,即它威胁的是不特定的多数人的安全,属于危害公共安全。本案中也实际上造成了3人死亡8人受伤的后果。因此综合来看,甲的行为属于过失以其他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个人感觉应定爆炸罪.

我感觉是危害公共安全罪,因为手雷弹足以对周围的人身和财产产生危害。主观上有过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