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关于贸易术语的案例分析题的答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3 19:40:19
(一)案例分析
我与美商达成的合同中采用的术语为 FOB上海,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为2008年3~4月份,可是到了4月30日,买方指派的船只还未到达上海港,问:
1、如果货物在5月2日因仓库失火而全部灭失。
发生灭失的风险应由谁来负担?
2、如果船于5月2日到达并装运,由此为保存
货物而发生的额外费用由谁负担?
(二)案例分析,我某公司每公吨242美元FOB Vessel New York
进口200公吨钢材。我方如期开出48400美元信用证,
但美商来电要求增加信用证金额至50000美元,不
然有关出口捐税及签证费应由我另行电汇。美方此
举是否合理?
(三)在80年代,有一出口商同国外买方达成一交易,合同约定的价格条件为CIF,当时正值海湾地区爆发战争,装有出口货物的轮船在公海上航行时,被一发导弹误中而沉。由于在投保时没有加保战争险,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的赔偿。问:买方为此向卖方提出索赔是否合理?
(四)按CIF贸易术语出口。卖方按合同的规定装船完
毕后取得包括提单在内的全套装运单据。但是,载货
轮船在启航后第二天就触礁沉没,买方闻讯后提出拒
收单据,拒付货款。试问,卖方应如何处理?为什
么?
(五)某公司按CIF London向英国出口一批季节性较
强的货物,双方在合同中规定:买方须于9月底前将
信用证开到,卖方保证运货船只不得迟于12月2日驶
抵目的港。如货轮迟于12月2日驶抵目的港,买方有
权取消合同。如货款已收,卖方须将货款退还买方,
如此签约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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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FOB条款中有规定:买方必须按照下述规定承担货物灭失或毁坏的一切风险:当其指定的船只未按时到达,或未接受货物,或较规定通知的时间提早停止装货,则自约定的交货日期或交货期限届满之日其开始承担。所以风险由买方承担。
2.买方承担
(二)合理。卖方自负费用及风险办理出口许可证及其他货物出口手续,缴纳出口捐、税、费。
(三)CIF条件下卖方必须为货物在运输中灭失或损坏的买方风险取得海上保险,卖方须订立保险合同,支付保险费。在无相反明确协议时,应按照《协会货物保险条款》(伦敦保险人协会)或其他类似条款中的最低保险险别投保。如买方要求加投战争、罢工、暴乱和民变险,须与卖方明确达成协议。
所以买方向卖方索赔是不合理的。
(四)CIF中,即使在卖方提交单据时,货物已经灭失或损坏,买方仍必须凭单据付款。题中,卖方有权要求买方付款.
(五)在采用CIF贸易术语订立合同时,卖方可以通过向买方提交货运单据完成交货义务,如果卖方被要求保证货物的到达或以何时到货作为收取价款的条件的话,则该合同将成为一份有名无实的CIF合同。所以这样签约不正确。
希望你满意,如果有错误的地方请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