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要经济补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15:59:05
我想咨询一下,我在1999年7月3日到北京市公交保安公司做保安至今已经九年多了,我们的工作每天上班八个小时,而且没有休息日,也没加班费,只是每年有26天的带薪休假,而且公司说上的有工伤、医疗、意外这三种保险,可我们没有任何跟保险有关的文件之类的东西,如果我现在提出辞职请问能否向公司索要赔偿?如果能要该如何要呢?

国家规定,劳动者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每周必须保证1天的休息。对于你没有休息的,你有权要求公司支付双休的加班费,每日延长工作时间的是1.5倍工资,周末是2倍工资。

另外,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规定的各项保险,自员工入职之日开始,因此你有权要求公司补齐这9年的各项保险。

建议你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免费的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注意搜集工资条、考勤记录、合同、工作证等证据。

搜集证据,然后找个律师帮你起诉,索赔,但是为了胜算,你可以联合其他保安。

能。收集好各种证据(比如:工资单,出勤表等,还可以请证人),你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若是劳动部门不予受理,可以向法院起诉。

加班费可以主张,各项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可以去查一下,确认一下是否缴纳了,如果没交可要求补缴。如果确实没交可以没交社保为由辞职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不明之处可以到我的网站留言或者电话咨询。

一、你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在三十日后办理离职手续;
二、要求公司支付你加班费及帮你补缴社会保险;
三、协商未果的,可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

公司不给国定休假日(一周最少一天休假,国定假期必须休假),加班费,那都是

属于霸王条款,,不受法律保护,,,你完全可以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

让劳动局的人跟他们说话,他们就不那么硬了..该赔偿的他们肯定要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