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同到期不续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6 05:11:34
我想咨询一下,我的合同是从2008年1月-2008年12月31日,公司在25号的时候跟我们几个到期合同的人说明天就不用来了,因为经济危机公司效益如何不好,公司说干满一年,年薪在1月的时候发到卡上,因为对新劳动法不是很了解,当时也我们都没问,是不是,应该有一定的补偿,这个会不会很年薪冲突,现在老板什么话都说的出来,会不会转口说那年薪就是补偿金了呢,我们
应不应该去要补偿金呢?谢谢

应该得到以下两种补偿
1 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标准按上个月应得工资计算
2 一个月的工资补偿金 标准按照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包括基本工资 奖金 补贴 补助

你的担心是有道理的。合同到期后,如果公司不续约,应当给予经济补偿(1个月的工资)。但公司有可能说年薪就是补偿。现在关键看劳动合同有无年薪的约定,如果有约定,公司就不能将年薪作为补偿。

年薪是年薪,经济补偿金是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说年薪就是补偿金那就得拿出合同来根据你们之间合同进行计算。看看1月的年薪在不在合同之列。如果是合同里约定的。那么你可以再次向公司索要经济补偿金。